每个人都在那里。从“国家魔王”(又名朱利奥·安德烈奥蒂)、部长会议主席团副部长,到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帕尔米罗·陶里亚蒂的绰号“最佳”。脱颖而出的是阿尔多·莫罗(Aldo Moro),一位尚未担任政府职务的年轻盾牌十字军战士,以及头号基督教民主党人阿尔西德·德·加斯佩里(Alcide De Gasperi),他在共和国成立之初就是制宪政府的首脑。农业部长安东尼奥·塞尼(Antonio Segni)多年后征服了罗马最高的山峰,成为第一位撒丁岛国家元首,最重要的是,在制宪会议的大厅里,他对历史的权威感到愤怒,埃米利奥·卢苏,队长。现在是 1 月下旬,年份是 1948 年。下午会议的议程毫无吸引力:“讨论宪法法案,撒丁岛特别法规”。条款的过渡是最终印章的前奏,对于前两个条款来说是轻松的:“撒丁岛及其岛屿构成意大利共和国政治统一内的一个自治区,一个不可分割的……”和“卡利亚里”是首都”。撒丁岛自治的严峻考验很快就会到来。

反自治排

正是政府首脑阿尔西德·德加斯佩里 (Alcide De Gasperi) 凭借圣器收藏室的机智和基督教民主集中制的坚定拳头,甚至在开始讨论的是非曲直之前,就重新划定了国家和政府所期望的联邦制做法之间的界限。罗马宫殿难以容忍自治的原因。他立场的前提包含在一个神秘的短语中,作为政府步枪的序言,旨在将本已微弱的权力和能力转移给尚未诞生的撒丁岛自治区:“我诚实地说 - 德加斯佩里开始 - 我会希望政府与委员会之间进行更密切的合作。这不仅适用于某些问题,例如财务自主权问题,也适用于更普遍的问题。”

火烧到粉末

换句话说,让我们点燃灰尘。当我们开始共同讨论第三条和第四条,即关于能力和权力的条款时,部长们排成了一队,好像每个人都想保住自己在撒丁岛土地上的权杖。剩下的自治权力所剩无几,大多数都必须在国家框架内行动,扮演“制定者”的角色。他们多次重申:议会注定要概述原则、界限和限制,然后把设计和着色自己自治的任务留给各地区,更何况是特殊地区。理论上有很大的余量。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国家并不仅限于通过“框架法”,而是通过懒惰和贪婪的权力行使,决定对监管框架的哪怕是最微小的细节进行粉饰。几乎所有部长都介入了关于向该地区转移的事项和权力的讨论。未来的共和国总统、当时的农业和林业部长安东尼奥塞尼是德加斯佩里政府中唯一捍卫撒丁岛权力的人:将狩猎转移到该地区。预算部长兼下一任第一国家元首尼古拉·埃诺迪 (Nicola Einaudi)、劳工部长阿明托·范法尼 (Amintore Fanfani) 和内政部长马里奥·塞尔巴 (Mario Scelba) 的介入标志着这场交火。理事会主席团副秘书长朱利奥·安德烈奥蒂甚至猛烈抨击了最初为该地区设想的“公开表演”的专有权限,因为根据意大利魔王的说法,这违反了文化国家的统一。最初草案中所预见的“古物和美术”权限总是由部长排放弃的。

充满活力的沉默

然而,在最后的制宪辩论中,政府没有提及撒丁岛未来法规第四条中字母“e”的内容:“该地区拥有立法权”。超过电力的生产和分配” 。不是栅栏,而是草原,正如宪法法院判例一再回顾的那样,要理解为更广泛意义上的“能源治理”。没有人说一句话。大家都同意,撒丁岛可以在国家原则范围内管理能源问题。在能源等关键话题上保持沉默的论文是对立立场的结果,从未明确表达过。

双面版

一方面,那些认为作为一个超边缘“岛屿”本身就需要在“国内”(今天我们会说“国内”)治理能源的生产和分配的人,另一方面他希望这些人能够将撒丁岛“电气化”的负担完全“卸下”到该地区。后一个论点得到了西西里岛一项“法定”不同决定的支持,西西里岛虽然是一个岛屿,但实际上由于那些年建造的“海峡塔”而与国家系统保持着联系,这些塔架将西西里岛海岸与西西里岛连接起来。卡拉布里亚岛,将该岛屿地区与意大利其他地区连接起来。事实上,撒丁岛通过慷慨的让步或偷偷摸摸的推卸责任,发现自己拥有大多数立宪主义者所定义的普通地区和特殊地区之间有史以来最广泛的“自治独立”能量。这是一种限制,即孤立的限制,它似乎被广泛的权力所抵消,这些权力本来可以让一个地区社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的“自治”政府:能源。这种权力在“宪法上”看来是不可估量的,还因为《规约》赋予撒丁岛的权力和责任中,还包括与行使该地区对公共水域的国有权利以及行使该地区的国有和公共水域有关的权力和责任。与矿山、采石场、盐场有关的产权(主职权限)以及矿山、采石场、盐场的工业管理(兼职权限)。关于属于国家水务财产的资产的规则,有效地承认了该地区拥有“公共用水事务的专属管理权”,这使得水力发电用水的立法权成为“首要”。精确的组合:您可以管理公共水域,并可以利用这些水域发电并分配到整个地区。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基石:撒丁岛与采矿相关的专业知识与能源矿物明确相关,不仅与煤炭有关,还与液态和气态碳氢化合物有关,包括地热资源。

耐受标准

尽管国家一再入侵,但宪法和法律框架至今仍然有效,所有这些都是为了限制、否认和消除撒丁岛地区在能源方面的权力。宪法法院本身一再避免了一次又一次的伏击,从1956年第22号裁决开始,高等法院法官驳回了政府将公共水和电力方面的行政职能交给该地区的企图,在与公共工程部的“协议”中。国家干预的第一次尝试被一项堪称典范的宪法裁决所拒绝。然而,从那一刻起,国家对撒丁岛“能源”技能的攻击就一直持续且具有侵略性,国家法律从未局限于定义“框架”,而是制定越来越详细的规则,其明确目标是日益压缩地区力量。

撒丁岛电气

说实话,该地区正试图通过撒丁岛电力局的诞生来烙下转折点的雏形。这是 1953 年 5 月 7 日。撒丁岛是一个完全由撒丁岛管理的主体,由地区委员会指定的五名成员管理。一项在能源领域实施权力的法律甚至成功地抵制了埃尼集团 1953 年的成立。第一次挫折是在 1962 年国家电力局成立时。这一监管法案将深刻影响包括撒丁岛在内的意大利能源系统。

状态逆转

宪法法院将其解释为相关经济改革,将其置于比规约本身更严格的层面上。我们实现了能源国有化。撒丁岛电力独立的梦想停止了,完全依赖国家当局。地区公司被解散,撒丁岛能源政府的计划也大幅放缓。三十七年后,到了1999年,是贝尔萨尼法令颁布的时候:电力市场自由化。国家不再对能源进行直接管理。然而,在其批准七十五年后,在《撒丁岛规约》中,这项规则仍然具有宪法地位,但它仍然说:“该地区就以下事项发布立法规定:电力的生产和分配”。然而,目前,各方仍保持沉默,存在许多共谋和遗漏。

(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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