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塔雷拉驳斥“莫兰迪法”:“该法歧视同居者和已婚夫妇的子女”
共和国总统还就“道路塌陷”和“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类别发表了意见Per restare aggiornato entra nel nostro canale Whatsapp
共和国总统塞尔吉奥·马塔雷拉签署了一项法案(3 月 20 日经众议院批准),该法案将对热那亚莫兰迪桥倒塌事故的受害者进行赔偿,但他指出该条款中存在一些需要纠正的“歧视”。马塔雷拉在致众议院议长洛伦佐·丰塔纳和参议院议长伊格纳西奥·拉鲁萨以及总理乔治亚·梅洛尼的信中写道:“我有责任指出某些似乎不符合宪法原则和规范的地方。”
国家元首表示:“首先,存在保留意见,因为设想的福利仅限于‘因国家重要道路或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全部或部分倒塌而导致破坏性事件的受害者’这一唯一假设。”除了“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类别的解释不确定性且不易确定之外,在其他道路坍塌的受害者的情况下排除类似的福利也是不合理的,并且与《宪法》第3条规定的平等原则相冲突。
“将赔偿金限制在道路坍塌事故中,这一决定是否符合平等原则,至少看起来非常值得怀疑,”他继续说道,“不幸的是,过去我们记录过因其他性质建筑物事故而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例,尤其是学校倒塌事故,首先是一所小学倒塌事故,导致许多学生和老师在教室里死亡。因此,不清楚为什么不考虑任何其他类似的不幸事件:想想医院、举办体育赛事或表演的建筑以及其他类型的建筑”。
但不仅如此,马塔雷拉还关注赔偿的接受者:“除了这些一般性观察之外,我还想提请注意法律的一些具体规定。关于第 2 条第 4 款 b 项,我想强调的是,尽管提到了“在没有幸存配偶的情况下,子女”,但该案文必须这样解释:捐赠的受益人必须理解为每位受害者的所有子女,包括同居或民事结合关系所生的子女。否则,受害者子女之间就会因父母的婚姻状况而受到不可接受的歧视,这与《宪法》第3条公开冲突”。
再次:“第 2 条第 4 款在确定受害者亲属获得捐赠的优先顺序时,在 c) 项中,将长期同居者或民事结合的另一方置于第三位,在 a) 项中提到了配偶,在 b) 项中提到了子女。这种安排似乎带有歧视性。宪法判例一贯承认稳定同居和民事结合所产生的权利,认为它们是“现已开始使用的关系”,“与基于婚姻关系的关系一样得到普遍接受”,并得到法律的承认(1996 年第 8 号判决、2009 年第 140 号判决、2016 年第 213 号判决、2024 年第 10 号和第 148 号判决),并申明事实上的同居者和民事结合当事人——被理解为“两个成年人通过夫妻间的情感纽带以及道义和物质上的相互帮助而稳定地结合在一起”——必须承认配偶享有同样的财产和参与特权,否则将因违反《宪法》第 3 条而受到处罚,因为这些规则在没有充分、可证明和合理动机的情况下区分了上述关系。
第 2 条第 5 款规定,“在分配补助金时,只有在同居关系中生育了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稳定的同居者才等同于配偶。该规定似乎没有考虑到刚才提到的宪法判例,该判例要求即使在没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也要实现平等。此外,尽管法律制度承认民事结合伴侣比稳定同居者受到更大的保护,但未能将民事结合伴侣等同于配偶是不合理的。第四条将识别有害事件(现在和将来)以及有权获得预期经济利益的主体的任务委托给次要条款,并赋予这些来源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项规定似乎不符合宪法制度”。
“最后,应该考虑到,该法律的资金是通过承诺限额来筹集的——2025 年为 710 万,2026 年为 160 万——而有限的资源使得行使上述自由裁量权更加困难,以保证权利的满足。因此,马塔雷拉总结道,我邀请议会和政府仔细考虑上述意见,并评估补充和纠正干预措施。”
(网络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