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利亚里
21 aprile 2022 alle 10:49aggiornato il 21 aprile 2022 alle 11:05
他将客户的钱收入囊中,但没有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公证人 Maria Vittorio Loriga 被判刑
在 2012 年至 2013 年期间,公证人将不得不向税务机关支付超过 10 万欧元的未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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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这些款项被收取为公证契约的税赋,他就没有支付应向国家支付的款项。一个“被证明是改变税收结算模式的非法系统”和“通过获取不正当收益来部分逃避合规”,即“要求和支付之间的差异”。
由于这些原因,由多纳塔·卡布拉斯 (Donata Cabras) 担任主席的地区审计法院判处公证人玛丽亚·维托里奥·洛里加 (Maria Vittorio Loriga ) 在 2012 年至 2013 年期间向税务机关支付 100,169.75 欧元的拖欠款项,该数额与地区检察官有争议的金额相同。
根据法官的说法,公证人的“行为”是“专门旨在恶意隐瞒对公款造成的损害”,以“以个人致富为目的”,采用“明显的欺诈制度,无法质疑”。
辩护律师 Giulio Steri、Francesco Cocco Ortu 和 Marco Giuseppe Maggio 将评估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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