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的思想诞生于19世纪末的波士顿,当时两位年轻的律师发表了一篇题为《隐私权》的文章,该文章载于《哈佛法律评论》。塞缪尔·D·沃伦 (Samuel D. Warren) 和路易斯·布兰代斯 (Louis D. Brandeis) 构想了“独处的权利”,这是“独处权”的现代公式,即独处的权利,可以平静地享受生活。他们首次将隐私权与私有财产权区分开来,援引对个人感受、情感和思想的保护,逐渐认识到人类敏感性的法律价值。他们的思考受到日报和新闻摄影传播的启发,它们开始发表对他人生活的好奇、轻率和平凡的描述。两位年仅 30 岁的律师以极富远见的眼光介绍了法律学科的新对象,对我们的时代投入了无法抑制的关注。

意大利情景
在意大利,第 675/1996 号法律首次成功实现了隐私和个人数据保护立法,该法律实施了欧洲议会的 95/46/EC 号指令。 2003 年,该法律被第 196/2003 号立法法令(也称为“统一隐私法”)废除,该法令在众所周知的 GDPR 出台之前一直有效。 GDPR 679/2016(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是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一项条例,于 2016 年 5 月生效,涉及在个人数据处理及其流通方面保护自然人。 GDPR 在意大利通过第 101/2018 号法令实施,该法令协调了之前的第 196/2033 号法令。 GDPR 第 5 条概述了组织在收集、处理和存储欧盟居民的个人数据时必须遵守的 6 条原则:1)合法性、正确性和透明度; 2)目的限制; 3)数据最小化; 4)准确性; 5) 存储限制; 6) 完整性和保密性。

隐私保护
为遵守立法,首先,有必要向公众提供隐私政策,即以清晰、简洁但完整的方式解释数据收集目的以及公司打算如何使用它们的文件。 GDPR 代表了保护个人隐私和尊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尤其是在当前以互联网广泛传播以及技术和数字市场发展为特征的背景下。具体而言,在后者中,未经明确同意不得收集和处理与客户有关的数据,并且相关方要求取消或更正的权利在任何时候都是有效的。

专业人物

隐私和个人数据的处理涉及困难和棘手的法律争论,因此每个组织都有责任依靠专业人士进行干预,以确保完全遵守有关该主题的现行立法。同样,作为用户,确保数据传输的对象按照正确的程序保存和管理数据是一个好习惯。

弗朗西丝·穆斯卡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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