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有十三项法律:托德执政时期地区委员会批准的另外两项法律已被政府诉诸宪法法院。

部长会议的决定是在地区事务和地方政府部长罗伯托·卡尔德罗利(Roberto Calderoli)的建议下,于上次会议结束时做出的。上次会议审议了八项地区措施。具体而言,反对意见涉及2026年2月6日颁布的第1号地区法律(即所谓的“2026年地区稳定法”)以及同日颁布的第4号地区法律。第4号法律涉及旅游铁路的管理和发展以及“撒丁岛历史绿色列车”基金会的监管。

根据基吉宫发布的新闻稿,这两项法律的某些条款将超出该地区的法定权力范围,并与州立法相冲突。

关于地区稳定法,政府特别对与健康保护相关的某些方面提出异议,认为这些方面可能违反宪法第 32 条和第 117 条第三款。

关于该措施中包含的关于社区中心临时授权的其中一点,地区预算部门表示,该决定与国家复苏和复原力计划 (NRRP) 的截止日期有关,因此该部门决定将其纳入其中。

关于“小绿火车”法案的争议更为复杂。此案的关键在于民法:部分条款被认为与宪法第117条第2款第1项相抵触,该条款规定国家对此事拥有专属管辖权。目前,该地区正等待采取行动,以避免宪法法院的裁决。

(Unione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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