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委员会禁止在未来十八个月内建设可再生能源工厂的法案最早可能会在今天早上获得批准。

商会开始讨论第 2 条,该条指出了保障条款适用的领域以及预见到例外的领域。

与此同时,《合格地区法令》即将在《官方公报》上发布,该法令规定撒丁岛到 2030 年必须生产的可再生能源数量为 6.2 吉瓦。该法令于昨天晚上在《官方公报》上发布,目前各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 180 吉瓦。日内依次立法应用该条文。

禁止能源投机委员会在大楼下静坐。不过,一个协调代表团正在协助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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