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卡利亚里,自行车不能“在公共场所或向公众开放的地方,在非此目的的公共基础设施上”。这是为了维护“城市的宜居性和礼仪”。这是由卡利亚里市当地警察法规制定的:这项规则受到 Fiab(意大利环境和自行车联合会)的质疑,但得到了 TAR 的支持,TAR 驳回了上诉,并解释说该禁令是合法且毫无疑问的。

对于行政法官来说,“为了其他目的而固定在公共设施上的自行车的无序和不受控制的堆放显然将不可避免地损害城市宜居性和礼仪的保障”,即使它们不会妨碍流通。

这可以在今天提交的裁决中看到,该裁决保留了禁止骑自行车的人将自行车拴在他们认为适当的地方的规定条款。侵权罚款的有效性也得到确认,罚款金额为 100 至 300 欧元不等。

现在,卡利亚里市政府确实颁布了一系列法令(有义务为狗主人提供一瓶水、禁止将烟头扔在地上、禁止在海滩上吸烟),这些法令多年来一直在实施。产生的罚款,一只手的手指就能数过来。但该判决有其自身的“政治”价值:受到反对派强烈质疑的市政法规在行政法院得到了支持,并且仍然有效。

Fiab 的一个论点,通过律师 Angela Franca Fenu 和 Renato Lai 提审,被认为并不令人信服:论文的论点是,卡利亚里没有足够的机架,因此,禁止连锁对“强用户”构成了优势。道路,即驾车者,损害了“弱者”骑自行车者的利益。

对于西藏自治区来说,“可用货架的数量与有争议的监管规定的所谓非法性之间没有直接和直接的关联,该规定是基于确保道路和人行道有序排列的需要,以保障公民和公民的共存”安全”。此外,例如,已经禁止将自行车绑在纪念碑的栏杆上,因此“监管规定与国家立法者概述的有关交通运输工具流通及其在道路上有序布置的制度是一致的”。

恩里科·弗雷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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