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驳回了拉齐奥地区行政法院在伊维尔德罗拉可再生能源意大利公司提起的诉讼中提出的合法性问题,该诉讼涉及撒丁岛适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厂的区域监管以及国家禁止在农业区安装地面光伏系统的禁令。

该决定载于今天发布的 2026 年第 156 号判决书中。

该裁决源于伊维尔德罗拉可再生能源意大利公司(Iberdrola Renovables Italia)向拉齐奥地区行政法院(TAR)提起的诉讼,未来电力公司(Elettricità Futura)也参与了该诉讼。裁决涉及一些主要的国家和地区可再生能源电站选址法规,原告称这些法规损害了岛上的多个项目,包括贝内图蒂·梅尔库里亚(Benetutti Mercuria)、卡博尼亚-伊格莱西亚斯(Carbonia-Iglesias)和普兰吉利(Prangili)项目。

根据拉齐奥大区行政法院的说法,适用撒丁岛的法律可能导致电厂建设被禁止,许可证失效。然而,法院首先指出,大多数争议条款已被其2025年第184号裁决宣布违宪,因此相关问题显然不予受理。此外,针对该法律附件中关于不适宜风能、光伏、农光互补、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发展的区域提出的异议也不予受理:这些附件整体受到质疑,但并未指出哪些具体条款与宪法相抵触。

除了程序性问题外,法院还审理了案件的实质内容,驳回了对区域性法律第一条第七款的质疑,该条款规定,如果项目仅部分位于被认为适宜的区域内,则该项目必然被归类为不适宜。宪法法官认为,该条款并非绝对禁止,而仅仅要求采用标准的审批程序,并需逐案评估能源生产与土地保护之间的平衡。法院强调,能源转型的目标并非凌驾于所有其他宪法利益之上,农业景观也是宪法第九条所保护的资产之一。

报告指出,“因此,建设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利益不能总是自动优先于保护景观的利益。“景观”通常也包括农业景观。” 正因如此,立法者可以限制在农业区安装地面光伏系统,前提是环境保护、农业活动和能源生产之间的平衡合理且相称。

(Unione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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