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损害这么多女性的犯罪行为背后的原因并不简单,“拥有”和“拥有”干预的紧迫性为犯罪和畸形的“社会文化现象”设置了重大障碍“在持续的增长中,会引起重大的反思,尽管有时在其结果中相当痛苦,因为它们被插入到病态的人类语境中,在这种语境中,“预防”、“保护”和“追求”是教条主义和司法的同样重要的表达不幸的是,迄今为止,尽管具有无可争议的意识形态价值,但在实践层面上未能保证潜在受害者的安全。

有时(至少是这种感觉),由此产生的“叙事”似乎被一个“示意图”基本奇观严重“玷污”了,该奇观识别了“掠夺者”、“主人翁”,就像一个野兽凶猛的精神病患者(好像病理学,如果它真的存在,可以证明其行为是合理的),无法控制他们的暴力冲动,而“受害者”作为“猎物”以某种方式不公正地“共同负责”(这简直是荒谬和误导)在最严重的情况下,甚至每天都无法摆脱和/或无法摆脱间歇性压迫的单向循环。一个“先入之见”,后者,显然被扭曲了,令人惊讶地被某种性别歧视文化矩阵的仍然占主导地位的反映所制约,这种文化矩阵似乎仍然存在于我们的社区中,经常(也许是故意地)“分心”于现象相反,它们应该通过持续而激烈的教育工作来深化和根除,教育工作应该从个人家庭背景(矛盾的是,戏剧的舞台)开始,从而扩展到各级学校。

有些女性尽管无法摆脱暴力男性,无法通过对他们产生真正的功能失调的“依赖”来保护自己免受虐待和支配态度的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分享和接受她们的工作:最重要的是,这种无能有时,并非总是如此,以及那种该死的搪塞本能代表了地方性脆弱(女性)和压抑的愤怒(男性)的含义,反过来,在“原始”家庭背景下起源在对最亲密的感情关系的解释上已经存在严重缺陷。我知道,改变参照的社会结构是一项不小的壮举,而且这个过程需要适当的时间来满足遏制悲剧事件的紧急和偶然需要。那么,作为滔天罪行的传声筒,媒体的喧嚣,在普遍感觉的层面上,寻求对这一现象的纯粹和简单的认识,以及诉讼当局和机构的快速反应,而这些机构和机构确实经常未能做出回应。执行应该适合他们的预防功能,因为他们几乎陷入了一种系统性和系统性的自动化中,“诱导”他们提供,并且无效,仅在事后且几乎从不“事前”,即当它将是必要的。

不管这个“外伤”的原因是什么,实际上它是存在的,代表了一个不可接受的“极限”。与此同时,由于社会文化倾向的持续存在,将所有形式的家庭暴力降至最低,将其降级为纯粹和简单的夫妻冲突,大部分时间在关系病理的司法背景下被利用:固有的、更多的通常,分居和离婚的程序。因此,对于所涉及的主题的刻板印象的不可治愈的倾向,最终将文明生活的真正“癌症”陷入了误导性的图式中,而这些图式根本无法表达现象的严重性。最后,因为即使在今天,尽管如此,在将新词“杀害女性”视为真正有意义的所有形式的旨在废除女性的基于性别的暴力和歧视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普遍困难,而不仅仅是在他的身份和他在身体层面上的自决能力,但最重要的是,在心理和关系层面上。

任何形式的暴力态度、对妇女、任何秩序和社会阶层造成损害的拖延行为,因为它是一种横向现象,都与表达一种非自然“权力”的需要密切相关,这种权力的最终目标是系统地表达出来的。倾向于在情感层面上暗示性地进行羞辱性和条件性的服从,将受害者囚禁在阻止恐惧的漩涡中,因为他们被一种实际上不合理的诱发和微妙的内疚感所滋养。如果我们想将这些反思翻译成更精致实用的水平,我们应该说:首先,有必要支持“受害者”女人,帮助她达到足够的意识水平,这涉及到她自己的经历,这是有助于消除任何因遭受的暴力而自责的倾向;还必须消除在表达“关系戏剧”的社会背景中仍然存在的任何功能失调的信念,例如,暴力的最小化,社会拒绝承认问题的存在,其以纯粹病理性的方式解释;还必须学会从“预防”的角度思考,以避免仅在暴力行为不可避免地被普遍冷漠消耗时才进行干预。

一些人可能会反对,认为无罪原则可以限制任何形式的先入为主的预防性“谴责”,仅基于一方的“谴责”,而无需事先和完整的评估。出于这个原因,我相信立法者,尽管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许多立法干预,最近是所谓的“红色法典”,但仍未设法找到可接受的预防干预公式,这些公式适合毫无困难地翻译成一个实用的水平。事实上,其中设想的预防措施并不总是足以抑制侵略者的反司法行为,然而,他们被真正的全能妄想所支配,使自己违反审判法官的规定是合法的,认为这些规定是不公正的。尽管如此,尽管支持该措施的各种政治力量都在呼喊成功,然而,即使是“红色代码”实际上也代表了一种初步的干预,一种不合适的缓和措施,如果将其参数化到仍然无法教育男性尊重女性的现实。

朱塞佩娜·迪·萨尔瓦托雷

(律师-诺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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