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理事会对去年 10 月区域理事会批准的综合法提出质疑。这是该立法机构通过的第十三条撒丁岛法律,政府向宪法法院提出上诉。

“某些规定——阅读 Cdm 新闻稿——超出了《特别自治法》赋予撒丁岛地区的权力,违反了第 3、9、81 条(第三款)、97、117 条(第一款、第二款字母 c、h , les; 第三段, 119) 宪法和忠诚合作的原则”。

根据违反《宪章》的规定,以及文化部和经济部近日的观察,可以推导出被拒绝的总括条款之一是13条,其中不建设湿地是不再考虑。其他评论涉及一些工作人员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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