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驳回了任命特别行政机构管理撒丁岛卫生部门的请求。

宪法法院今日发布裁决,认定3月份通过的第8/2025号区域法律第14条第1款(该条款解雇了管理人员)违法,因为它没有修改区域医疗保健系统的总体结构,因此不符合宪法判例中关于设立专员制度的要求。法院认为,必须进行改革才能使其合法化。

特别是,宪法法院确认,该地方法律完整地保留了该岛医疗保健系统的机构组织结构。

现在的风险在于,现任委员的任期可能会出现问题,而且正如总统亚历山德拉·托德所宣布的那样,该地区可能无法任命新的总干事。
从赔偿的角度来看,9 月份宣布失效的董事们可以向该地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法院还废除了该法第 6 条,该条规定了地方卫生局卫生和行政主管候选人名单的编制标准,并允许对其进行更换:整部法律都是非法的。

该地区

该地区的回应措辞冷淡:“地区办事处已着手分析法院的裁决,并将在未来几个小时内仔细评估所有相关方面以及将要采取的行动。我们振兴撒丁岛医疗保健的方案,完全符合撒丁岛公民的利益和医疗保健权,这一点毋庸置疑。”——据接近总统府的消息人士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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