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区已责令国家财产局停止出租岛上的国有公共财产。

地方当局和城市规划委员弗朗西斯科·斯帕内达 (Francesco Spanedda) 表示:“现在是国家尊重撒丁岛特别法规规定的时候了”。其中解释说:“不再用于政府职能的资产必须转移到该规约第 14 条规定的地区。”这一原则必须始终得到应用,而不能像迄今为止经常发生的那样,以不连续或部分的方式应用”。

财产——国家招标还包括重要财产,如帕劳的 Capo d'Orso 前军事炮台和萨萨里前财务办公室;总共有五处房产,从拉马达莱纳(以前的 Poggio Raso 炮台)到阿西纳拉(Cala Reale),途经帕劳和萨萨里。议员解释说:“当务之急是启动政治体制讨论,以确定明确、快速的资产转移方法。”我们要求将那些被纳入 Crea Valore 计划、显然不再对国家发挥作用的项目归入地区遗产名录”。

斯帕内达随后宣布,将在未来几周内与地区理事会,特别是主管委员会启动一项程序,尽快批准一项使第 14 条全面生效的地区法律,以便撒丁岛最终能够充分行使自治权,并为了公民的利益加强其遗产。除此之外,我们正在研究一系列监管修订,以促进该地区从国家获得的资产转移给地方当局和公民。”

暂停国家财产局发起的程序也是11 名地区议员签署的动议的核心,根据动议,这些资产“已闲置多年,不再用于国家目的,应成为地区遗产的一部分,而不是私人估价的对象,尤其是在没有撒丁岛机构参与的情况下”。

(网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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