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次与自治区就其权力丧失一事发生冲突。这几乎是本应简单明了的程序中的必要步骤,但却演变成从普通法院到宪法法院等各种法院的上诉和法律纠纷的纠葛。

今天,部长会议决定在宪法法院出庭审理大区提出的权力冲突上诉,该上诉旨在挑战卡利亚里法院的裁决,该法院于 5 月 28 日驳回了大区总统亚历山德拉·托德 (Alessandra Todde) 的律师提出的所有论点,质疑大区选举保障委员会发布的没收禁令。

这个问题很复杂。

12月,一项令撒丁岛政局陷入混乱的法案出台。大区主席向普通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应大区议会的要求,行政部门也向宪法法院提起上诉。简而言之,理由是:一个国家机构(选举保障团)不能损害撒丁岛最高议会的自治权,因为如果托德下台,整个议会将被解散。

5月28日,普通法院作出第一份裁决:驳回大区(以及托德)的上诉。法官维持了没收令,并重申大区议会必须就此事作出决定。然而,负责批准(无需投票)保障委员会决定的内部机构——选举委员会——裁定,将等待所有上诉的结果。于是,又出现了一个:在宪法法院,基于与先前上诉相同的理由(国家机构不得破坏自治) ,普通法院驳回了托德及其律师团队的论点,最终也宣判了判决。

因此,政府站在法官一边,反对大区,捍卫国家机构的特权。此外,这些机构必须根据已纳入国家法规的大区法规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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