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主席亚历山德拉·托德 (Alessandra Todde) 并不像其他人一样是一名地区议员。他的解职将导致整个地区委员会自动解散,这将是一个“不正常的后果”。此外,这一事件还由一个国家机构(地区选举保障团)引发,该机构的行为可能属于“滥用权力”或“不当行使权力”。这就是为什么撒丁岛最高议会必须在权力冲突(地区与国家之间)中支持地区议会,而这一问题必须在 3 月 4 日之前提交宪法法院解决。

简而言之,这就是即将提交给撒丁岛议会(最早在周二)的议案内容:目前正在流传一份草案,在提交之前可能会进行修改。但已经有一些签名,均来自支持托德总统的多数派成员。并且文本很难发生扭曲。

这个故事众所周知: 1 月 3 日,地区选举保障委员会(由上诉法院的法官、会计师和一名大学教授组成)向总督递交了一份让撒丁岛政界陷入恐慌的文件:一项因选举活动费用报告违规而发出的没收令。托德的律师已经向普通法院提起上诉(听证会定于 3 月 20 日举行),但地区议会决定重新启动,并希望在宪法法院的冲突中支持总统。通过让所有人回家,学院的决定——这是论文——将干涉民主生活,并且不尊重 2024 年 2 月投票所表达的民意。即使没收是由吸收了国家立法的地区法律规定的。

议案中写道:“大区议会自动解散的异常后果,使得有必要深入研究选举保障委员会的职权结构与大区政治机构(大区主席和大区议会)的宪法特权之间的关系”。

区域政治管理机构解散的假设“是由宪法规范严格确定的,例如《撒丁岛特别规约》第 15 条和第 35 条(以及规范
”该法案规定,立法行为必须经过宪法明确授权”,并
继续写道,“这意味着对人民主权这一民主原则的减损,这是严格的解释,因此,在没有明确的宪法授权的情况下,立法者不能合法地提出进一步的假设”。

建立因报告违规而没收制度的法律可以追溯到1994年,当时该地区的主席不是直接选举产生的,最重要的是,整个议会的命运并不与他的职位挂钩。因此,根据该议案的提议者的说法,该申请将不再具有相关性。

“总统选举制度在多个方面都与地区议员选举制度不同:从投票表达方式到候选人空间范围的划分,候选人空间范围实际上是与整个地区领土相吻合,而不是与选区,即与地区领土的有限部分相吻合”。因此,“总统不是选举产生的议员,不是通过议会选举而成为议员的议员,而是作为另一个机构的负责人当选的议员,即被称为‘地区总统’的单一机构的负责人”。所以是“法律顾问”。而“区域纪律
关于选举费用报告的法律可追溯到 1994 年,该法律是针对当选议员制定的,当时在具有议会倾向的政府形式下,该类别还包括地区总统”,因此,“它不能被认为适用于总统的情况(在今天有效的政府形式下),至少在它赋予选举保障委员会对总统实施解职制裁的权力的部分中是如此”。

根据动议,该机构“不得决定、命令、强加甚至提议罢免大区主席,从而间接命令自动解散议会,因为其管辖范围仅限于影响民选大区议员的罢免原因,而不包括理所当然担任议员的大区主席”。

该文件现在必须接受委员会的审查,而委员会正试图打出宪法法院的牌来为自己辩护。

恩里科·弗雷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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