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塔雷拉赦免了五名囚犯:他们是谁?其中包括杀害身患绝症妻子的男子。
国家元首签署了5项赦免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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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第87条第11款,共和国总统塞尔焦·马塔雷拉签署了五项赦免令。司法部长在完成必要的初步调查后,对每项赦免令均出具了赞成意见。
以下是受益者。
1962年出生的巴尔迪尔·泽内利因逃脱软禁而被判处一年六个月监禁。共和国总统在赦免其全部刑期时,考虑到了监督法官和总检察长提出的有利意见。他们强调,被告被判有罪的行为(离开其负有居家隔离义务的住所)不构成逃避罪,因此不构成犯罪。
1948年出生的弗朗哥·西奥尼因故意杀害其身患绝症的妻子而被判处六年四个月零二十天监禁。他与妻子已相恋五十年,该罪行发生在2021年4月。在授予其赦免时,国家元首考虑到了总检察长和监督法官的有利意见、被告的健康状况、受害者妹妹的宽恕以及犯罪的特殊情况,从而免除了其剩余的全部刑期(五年六个月)。
1974 年出生的亚历山德罗·恰佩因 2014 年犯下的诈骗罪被判处 10 个月监禁。共和国总统在对剩余刑期(9 个月零 3 天的监禁)予以宽大处理时,考虑到了犯罪情节的轻微性、违法行为的偶发性、犯罪时间已过去很长时间,以及被告人目前在国外生活和工作,并在那里重建了生活。
1968 年出生的加布里埃莱·斯佩祖蒂因 2005 年犯下的毒品相关罪行被判入狱,服刑至 2014 年,并被处以 9 万欧元的罚款。共和国总统在减免剩余罚款(8 万欧元)时,考虑到他已服刑完毕、犯罪至今已过去很长时间且之后没有再犯任何其他违法行为,以及他所处的艰难生活条件。
阿卜杜勒卡里姆·阿拉·F·哈马德,1995年出生,因2015年发生的多起谋杀未遂和违反移民法的共计30年监禁而被判处。在给予部分赦免(免除部分剩余刑期)时,国家元首考虑到了司法部长的有利意见、被告犯罪时的年轻、自2015年8月以来长达十余年的羁押期间,被告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在狱中接受了成功的改造(这一点也得到了主管法官的认可),以及犯罪发生的复杂而戏剧性的背景。墨西拿上诉法院的法官们也强调了这一点,他们在以程序理由驳回复审请求时强调,为了“缩小法律与依法执行的惩罚和实际罪行的道德层面之间无疑存在的差距”,唯一可行的选择是赦免,赦免可以减少或减免部分刑罚。
(Unioneonli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