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维持了对维亚雷焦火车灾难第三次上诉审判的判决。该灾难发生在 2009 年 6 月 29 日,一列装载液化石油气的货运列车脱轨并发生爆炸,造成 32 人死亡,100 多人受伤。

随着最高法院的裁决,意大利国家铁路公司(Ferrovie dello Stato)和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前首席执行官毛罗·莫雷蒂(Mauro Moretti,72岁)的五年监禁判决也正式生效。他将在监狱服刑。另有十起案件也已结案。所有案件均指控莫雷蒂犯有过失造成列车事故,他还被指控犯有纵火罪。

“我对这个判决感到无比愤慨,因为它极其不公正,”前经理的律师安布拉·乔文评论道,并补充说,“这对受此结果影响的人来说太不公平了,对其中一些人来说,这意味着因过失犯罪而锒铛入狱,这当然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造成32人死亡,数百人受伤。工程师莫雷蒂并没有犯下这样的罪行。这并非我,他的律师,所言,而是由文件所证明。”

律师很可能会尽快提出居家监禁的动议。

第四刑事庭的法官们基本上接受了总检察长办公室的请求,即驳回被告提出的所有上诉,并完全维持在佛罗伦萨举行的第三次上诉听证会上作出的判决。他们还要求维持对其他被告的判决,其中包括参与脱轨列车管理和维护的公司的前经理和技术人员。

该裁决结束了意大利近代史上耗时最长、最复杂的法律诉讼之一,该诉讼经历了最高法院下令的多个司法层级和转介程序。

在第三次上诉审判中,佛罗伦萨法院维持了二审的所有定罪。法官们接受了检方的请求,重申了对莫雷蒂的判决,并维持了对其他11名被告的刑期,刑期从两年到六年不等。

该审判是在最高法院下令再次延期后进行的,延期仅限于确定刑罚和认定减轻情节的影响。

佛罗伦萨法官在判决中强调“经济活动无疑应该受到保护”,但同时澄清说,这种保护“不能凌驾于人类生命保护之上”。

法院还解释了重新量刑所依据的标准,重点在于对被告人所认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重视程度。法官们认为,与基本刑期相比减刑九分之一,既体现了对重大减轻处罚情节(即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损害赔偿)的认定,又体现了对案件特殊严重性所应适用的制裁,两者之间保持了“必要的平衡”。

判决理由强调,虽然赔偿金额巨大且涵盖了众多受害人,但支付时间过晚,且由第三方支付。鉴于此,法院援引了“已认定的犯罪行为性质极其严重”以及“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性质极其严重”作为提起诉讼的依据。

随着最高法院的裁决,莫雷蒂和其他被告对意大利近几十年来最严重的铁路悲剧之一所应承担的责任,如今已得到最终确定。

(Unione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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