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不应成为经济惩罚。塔兰托劳动法院确立了这一原则,并认定爱奥尼亚地方卫生局对一名在强制产假期间被排除在绩效奖金之外的员工采取了歧视性做法。该裁决由玛丽亚·莱昂法官作出,涉及一名医护人员,她于2024年因怀孕先是被提前停职,随后又被强制休产假。

在年度绩效评估中,卫生部门将她列为“不可评估”,实际上剥夺了她获得奖金的资格。在律师马里奥·索吉亚的帮助下,这位ASL员工——同时也是CISL FP工会的成员——提起了上诉,法官最终判决她胜诉。法院认定这是“对一位休过强制产假的在职母亲的歧视性行为”。判决援引国家和欧洲法律提供的保护,指出产假“是因受宪法保护的生理状况而产生的合法障碍”。

因此,“强制产假期间不得对员工造成经济或职业损害”。地方卫生部门关于员工缺勤将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评估的论点也被驳回。法院认为,“公司有义务采用中立的计算标准”,例如以往评估的平均值或客观指标。在本案中,法官裁定,生产力奖金必须采用该员工过去三年平均分计算。

裁决进一步明确指出,“如果员工因产假完全缺勤,不能简单地认定其不应获得奖金,而必须重新评估其理论绩效。”因此,法院裁定塔兰托地方卫生局的行为构成歧视,责令其支付生产力奖金及利息和重新评估后的绩效,并责令该公司承担诉讼费用。律师马里奥·索吉亚评论道:“这项裁决重申了一项基本原则:产假不应成为员工的职业支出。为人父母的权利是一项社会价值,法律体系必须保护它,而不是惩罚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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