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令已获批准:预防性逮捕和严厉打击刀具,并对家长处以罚款。
特工没有刑事保护,但当存在“正当理由”(例如自卫)时,会有一个针对所有公民的临时嫌疑人登记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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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拘留变成了12小时的“押送”到警察局,必须立即通知检察官,检察官可以下令释放。而所谓的警官“刑事保护伞”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所有“有正当理由”的犯罪行为的“单独登记”。
因此,政府回应了奎里纳莱宫对先前安全法令草案的关切。
以下是部长会议批准的修订法案的内容。
对于一系列犯罪行为,法官还将下令禁止参加公共场所的集会或聚会:使用致命或爆炸装置进行恐怖袭击、旨在破坏国家安全的破坏、抢劫和屠杀;针对政治、行政或司法机构或其成员的暴力或威胁,即使情节严重;破坏和抢劫、屠杀、纵火、破坏公共建筑、交通基础设施、私人建筑、纪念碑、工业厂房、建筑工地、农业企业并纵火;袭击交通安全;故意或过失杀人(包括未遂杀人);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或使用武器或腐蚀性物质造成人身伤害;或针对伪装者或多人聚集造成人身伤害;或针对正在履行职责的司法警察或公共安全官员或代理人;或针对卫生工作者、裁判或其他确保体育赛事技术规范的人员。
警务处处长可命令被定罪者在禁止示威活动当日,于指定时间亲自到主管警署或总部报到一次或多次。违反禁令者,可处以四个月至一年的监禁。
关于预防性拘留,草案规定,“警务人员和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共场所或向公众开放的活动的特定警务任务时,现在可以将有合理理由相信正在从事危害活动和平进行和公共安全行为的人员护送回其办公室,并在那里拘留不超过 12 小时,以便进行后续的警方调查。”
然而,草案继续指出,这种情况涉及“基于事实要素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情况,包括从持有武器、可造成伤害的工具、使用鞭炮、头盔或难以辨认的工具,或过去五年公共示威活动中涉及暴力侵害人身或财产的犯罪记录或警方报告的相关性中推断出的事实要素”。简而言之,必须有证据;仅仅怀疑是不够的(这也是马塔雷拉提出的担忧之一)。
“此类陪同情况应立即通知检察官,如果检察官认为陪同条件不成立,则应下令释放被陪同人员” 。
刑事辩护制度正在变革,而且变革并非仅适用于警务人员,正如国家元首曾警告的那样,为每类人员制定单独的判例法存在风险。“为了加强对公民和警察的保护,当公诉人的行为明显出于正当理由(例如自卫、履行职责、合法使用武器或紧急状态)时,应以单独的表格(由司法部长颁布专项法令引入)对涉案人员的姓名进行初步登记,以规范调查。目前在上述登记册中登记所享有的辩护保障将继续有效。”简而言之,针对出于自卫或紧急状态而采取行动的人员,以及卷入街头冲突的警务人员,将设立一个专门的嫌疑人登记册。
此外,还有旨在限制青少年暴力行为蔓延的法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不合格武器,尤其是锋利和切割工具,包括通过网络出售。违者将被处以 500 至 3,000 欧元的罚款,屡犯者罚款最高可达 12,000 欧元,并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该法律还强制要求零售商每日保存电子日志,记录每笔销售交易,违者将被处以 2,000 至 10,000 欧元的行政罚款。
此外,还“绝对禁止携带刀刃长度超过5厘米的柔性、锋利或切割用具,无论是弹簧式还是蝴蝶式,也无论其是否易于隐藏或经常使用,违者将处以一至三年监禁。”此外,还“禁止携带刀刃长度超过8厘米的锋利或尖锐用具,除非有正当理由。”
如果犯罪者是未成年人,则对行使父母责任的人处以 200 至 1000 欧元的行政罚款。
(Unioneonli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