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齐奥地区行政法院废除了撒丁岛有关适用地区的法律,将其撕成碎片,并将其送交宪法法院。在政府提出质疑之后,首都行政法官还在托德议会提出的规则中发现了一系列有违宪嫌疑的段落,该规则于 12 月得到了地区议会的批准,但未能阻止可再生能源生产工厂入侵该岛。

争议内容——拆除监管系统包含在首都 TAR 第三部门发布的一份长达 30 多页的命令中,该命令旨在对 Rwe Renewables Italia Srl 提出的上诉作出裁决,该公司是撒丁岛一家已获授权的风力发电场的所有者,另有多家风力发电场正在评估中。上诉人的论点也对该岛法律颁布所依据的 Pichetto Fratin 法令提出异议:撒丁岛依据政府规定,宣布 99% 的地区领土不适合建造风力涡轮机和电池板。因此,私营经济主动性的自由将受到压缩,并且欧洲指令规定的脱碳目标将无法实现。该命令存在一个矛盾之处:法官驳回了公司的论点,但却要从根本上推翻撒丁岛的法律,中止判决,并对宪法法院提出质疑。与此同时,拉齐奥大区行政法院昨天作出的一项裁决要求重写该法令,正是因为其中一部分赋予了各大区太多的自由裁量权。整个局面一片混乱。

拆除合适区域——对于专家组来说,撒丁岛法律不会产生撒丁岛立法者所假设的效果:“必须从根本上排除”,法官写道,“‘不合适区域’可以被视为完全禁止安装可再生能源工厂”,否则将“严重危及该国能源目标的实现”。然而,法律的要旨表明情况确实如此。因此它被打上了非法的标签。

非法性——据称 12 月犯了一个根本性错误。该法令解释说,如果大区在建筑和城市规划事务方面拥有主要权限,则法律将干预能源事务,这是与国家共享的事务。该规定与“同样适用于自治区的经济和社会改革基本法”形成对比。宪法第 117 条被认为遭到违反,因为“某一领域的不足(......)不能源于先验资格(......),而只能源于允许具体评估的行政程序的结果”。第三条规定的保护价值的比例原则也不会得到尊重:宪法(第九条)规定保护环境“也是为了子孙后代的利益”。只关注景观实际上会压缩第二个保护价值。此外,通过“不加区分地”阻止已经批准的项目,托德法将违反第 41 条规定的经济主动自由权。撒丁岛的管理部门还违反了“公正和良好管理的原则”。受宪法第97条保护。

恩里科·弗雷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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