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公民共处的权利和义务
将个人自由与不生病的义务相协调,应该能够激励公民承诺保持自己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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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和义务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用于制定社区内的共存规则。在这个复杂而困难的时期,回顾宪法第 2 条承认并保障作为个人和社会形态以及公民的不可侵犯的人权,这并非多余;但反过来,必须履行政治、经济和社会团结的义务。为了完成这个观点,有必要将权利不仅仅作为某种社会归属的特权。
权利也应该是一个促进个人和社会成长和实现的结合过程。出于这个原因,我认为人的权利首先是公民权利,可以构成拉尔夫·达伦多夫所说的“生命的机会”。简而言之,赋予所有生来平等、真正平等机会的公民,获得全民医疗服务,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教育和具有重要意义的高等教育,并在法律面前再次平等并有可能即使没有足够的手段也能保护自己。
显然,权利的领域要广泛得多。然而,我们应该看看他们之间关系的复杂性,这使得个人自由、思想和行动的权利根据影响这些关系的科学知识显然是矛盾的。事实上,虽然在宪法中,健康的义务与国家有关,国家必须向公民保证,但公民自己没有义务保持健康,而不是生病。在欧洲,每年有 700,000 人死于烟草相关的死亡。国家可以通过提高卷烟成本来限制烟草消费,但最好的结果是在公共场所禁烟,该禁令于 2005 年在意大利生效。
考虑到将个人自由与不生病的责任相协调,我们必须努力激发公民保持健康的承诺。安全带和头盔的使用降低了人们认为的自由度,但最重要的是减少了道路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同时,我们必须发明如何迫使公民控制血压、高胆固醇和减轻体重,以免负担医疗费用并保持身体健康。作为权利一部分的自由可能与不生病的义务发生冲突。抗议者的示威中也宣称同样的自由,因为他们认为疫苗和对 Covid 的限制有害于他们的自由,而忽视了以具体行动为控制大流行做出贡献的责任。
在《不平等简史》一书中,托马斯·皮凯蒂 (Thomas Piketty) 解决了国家试图通过扩大权利范围来纠正的不平等问题。但是,如果我们想在我们所有人的生活中具体地放置一个固定点,特别是对于那些必须建立自己的未来的人,那么国家,我们的社会必须实现的主要目标是给予平等的机会,让我们能够走路凭借我们的力量、承诺和意愿,我们能够说这是我们必须向往的最大自由。
安东尼奥·巴拉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