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是在自卫,结果自己却成了威胁。我不该让她上车,我不该拿枪,我不该做那么多事。”辩护律师卢卡·蒙特拉引用埃马努埃莱·拉涅达的话,向法官费德里卡·迪·斯特凡诺陈述了被告对事件的描述。据刑事律师加布里埃莱·萨塔和卢卡·蒙特拉称,去年9月12日,在孔卡恩托萨的家中,埃马努埃莱·拉涅达因遭到袭击而开枪射杀了辛齐娅·皮纳。

这是两名律师在坦皮奥·保萨尼亚集团就康卡·恩托萨案进行的诉讼程序中的核心论点。辩方在诉讼的最后阶段提出请求。检察官诺埃米·曼奇尼今天上午发言,要求将这位阿尔扎凯纳商人移交审判。检察官措辞尤为严厉,坚称被告意图杀害受害者。根据检察官的描述,被告向一名毫无防备、因吸毒和酗酒而处于昏迷状态的受害者面部连开三枪。

因此,这是一起毫无动机、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或减轻情节的犯罪。民事诉讼双方的律师,包括代表辛齐娅·皮纳亲属的尼诺·库库雷杜和安东内拉·库库雷杜夫妇,以及代表卢卡·弗朗乔西(据称是诽谤案受害者,该案在拉涅达审理)的尼科莱塔·马尼,均已出庭。预审法官费德里卡·迪·斯特凡诺的裁决可能于今晚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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