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撒丁岛的可再生能源禁令不合法
宪法法院作出裁决,尽管该法案已被废除,并否决了 7 月批准的法律:德拉吉法令被视为能源方面的灯塔Per restare aggiornato entra nel nostro canale Whatsapp
撒丁岛对可再生能源生产工厂的禁令是违宪的:宪法法院的法官根据部长会议主席团提出的上诉,在一份冗长而详细的裁决中确立了这一点。
该法律于7月由地区议会通过:决定18个月内禁止在该岛建设任何类型的风能和光伏发电厂。该项法律随后被 12 月通过的《适宜区域法》废除。但法院决定无论如何都必须作出裁决,因为与此同时该条款已经生效,正如裁定违宪的理由中所解释的那样。法官们还白纸黑字地列出了一系列必须牢记的原则,以便了解未来事态的发展:德拉吉法令被视为此事的指导方针。
此次否决涉及第三条,这是去年夏天匆忙颁布的一项措施的核心,旨在阻止对撒丁岛的能源攻击。
政府辩称,这是对立法权的侵犯,立法权属于国家责任,或者无论如何是同时的。大区援引《规约》为自己的立场进行辩护,该《规约》确立了“在建筑和城市规划以及与景观保护相关的事务方面”的主要权限。
据宪法法院称,评估必须依据的支柱是德拉吉关于可再生能源的法令。该条款指出:“有争议的第三条规定,在确定合适区域的区域法律获得批准之前,18 个月内禁止建造发电厂”, “违反了该法令的原则,例如到 2030 年实现脱碳目标(第 5 款)、禁止引入暂停期(第 6 款)以及在暂时确定为合适的区域启动简化的可再生能源安装授权程序(第 8 款)”。
简而言之,这项禁令“虽然旨在保护景观,但在禁止安装可再生能源发电厂时,与包含基本原则的国家立法相冲突,这些基本原则本身也适用于能源生产领域的法定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