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行政法院 (TAR) 驳回了促进司法公投签名征集委员会提出的上诉,该委员会对部长会议决定于 3 月 22 日和 23 日举行投票提出质疑。

法官们认为,关于司法公投日期的上诉“毫无根据”,因为已经提出了一项合法请求,允许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投票。

因此,该委员会提出的征集民众签名的请求不能获得批准。根据TAR的说法,“适用的法律主要目的是允许宪法改革法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民众批准,无论哪一方(……)首先提出全民公投的请求。”

(Unione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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