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以113票赞成、71票反对、2票弃权通过了选举法改革法案。该法案由众议院提出,经参议院修正后,现已返回蒙特西托里奥进行三读。

投票结果公布期间,反对派议员在议会大厅举行抗议活动。中左翼参议员举着标语,上面写着:“反对这项欺诈性法律”。

在参议院多数党提出并批准的、反对党否决的几项修改中,包括在第一条中引入三优先投票机制和阻挠名单领导人。民主党提出的引入“纯粹”优先投票的方案也被否决。第一条的另一项修改是修改了反布什规则。此前在众议院提出的名单得票率需达到3%才能计入多数奖励的规定已被取消。

同一项修正案将未在议会中拥有席位的政治力量竞选公职所需的签名数量从每个选区的最低 6,000 个增加到最高 7,000 个(目前为 1,500 个)。

此外,还提出将投票权扩大到居住在外地的家庭照护者,即那些在地区外机构照护家庭成员或子女的人。然而,经过多数派内部的激烈辩论,引入第二轮投票的提议被放弃:马尔切洛·佩拉(FdI)在议会提出的修正案被撤回。

(Unione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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